每回輸了要表演才藝,我老是打馬虎眼。
我不會唱歌,拔高音總折磨死自己也折磨死所有耳膜;
我不會跳舞,時常同手同腳,也踩不到對的節奏;
我不會變魔術,手笨、反應比觀眾還慢;
我不會樂器,直笛都吹得比小學生差;
我不會說笑話,一緊張就結結巴巴,沒口條可言;
不像你,說談逗唱樣樣行,一直是大家的開心果,也一直為我解套。
然而有一天,你看起來很難過,全世界卻恍若只有我看了出來。
你揮手笑笑,窮說沒事,我慌了,絞盡腦汁,開始唱國歌、跳健康操、把拇指變不見、吹口哨、說:有個人叫小蔡,然後被端走了……
我想我表現得很差,你卻垂下頭,捧場地笑出聲響:「我的好朋友,下次要逗我笑,不准唱歌、不准跳舞、不准變魔術、不准吹口哨、不准給我說笑話……好好地做你自己吧。」
當下我才知道:讓我愛著的人笑,也是一種才藝。